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下达分配情况公示
根据中央、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,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
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下达分配情况公示如下:
一、资金来源
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9748万元,自治区财政厅《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新财振〔2024〕26号)、阿地财振〔2024〕6号。
二、分配原则
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由自治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分配地州(市)各县(市)。
三、分配结果
2025年参与分配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(少数民族发展任务)共计9748万元,按照自治区文件下达分配情况如下:
阿克苏市905万元;库车市2461万元;沙雅县862万元;新和县865万元;拜城县839万元;温宿县871万元;阿瓦提县840万元;乌什县1304万元;柯坪县801万元。
四、资金下达分配情况表
阿克苏地区 | 2025年资金 |
合计: | 9748万元 |
阿克苏市 | 905万元 |
库车市 | 2461万元 |
沙雅县 | 862万元 |
新和县 | 865万元 |
拜城县 | 839万元 |
温宿县 | 871万元 |
阿瓦提县 | 840万元 |
乌什县 | 1304万元 |
柯坪县 | 801万元 |
五、监督电话
1.全国监督电话:12317
2.阿克苏地区民委监督电话:0997-2122079 13279005129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